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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桑洱撕开纸袋, 里面装了一颗颗雪白松脆的小球,奶香味溢到了空气里。

 在姑苏,她只吃过一次龙须酥, 也只有一个人知道她喜欢吃。不难猜出这是谁的手笔。

 这算是打一棒子,又给一颗甜枣么?

 桑洱咬了一口龙须酥, 心想。

 大家都知道傻子不记仇, 所以,伤害傻子的代价很低廉。甚至不需要哄。只要随便给一点不值钱的甜头, 她就会傻愣愣地回来, 继续摇尾巴。

 尉迟兰廷对掌控人心这件事,大抵很自信。

 怪不得原文里, 原主最后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以小傻子的智商, 不栽倒在他的手心才怪。

 自以为玩弄着人心的人, 却不知道, 事情从一开始就脱离了他的掌控。

 在这具傻子的躯壳里, 住了一个正常的灵魂。

 既看见了他的好, 也记住了他的坏。

 ……

 另一边厢。

 房间并不透风, 飘着苦辛又怪异的药味。

 尉迟兰廷浸泡在浴桶里, 水没到了他的锁骨之下。澄莹的热水一倒进去,才一会儿的功夫, 就变得漆黑不见底。热气成了水珠, 凝在他高挺的鼻梁上,滚到了人中。

 一惯殷红的唇,早已失了血色。

 他的右手垂在了桶沿外。本来修长如玉的手臂, 现在竟是十分骇人。

 明明最开始只是被僵尸的指甲划伤了一道,如今,尸毒竟已蔓延过了半条手臂, 肌肤变得又黑又肿胀。在手背上,用匕首割出了放血的伤口,有乌血缓慢地沿着指尖,落入了底下的一个盆里。

 尸毒流经的地方,都会引起剧痛和麻痹。

 尉迟兰廷却闭着眼,仿佛没有任何知觉。忽然,他睁目,冷淡道:“出去。”

 在屏风后,绮语止住了步伐,手里捧着换药的东西,目光透过屏风,隐约看见那道背影,仿佛感觉到了口渴,喉咙咽了咽,恳求道:“主子,您的右手中了尸毒。还是让我来服侍您,给您换伤口的药吧。”

 这时,门外传来了方彦的声音:“你出去,我来给他换吧。”

 绮语慢慢地低头,看不清她的神色,放下东西退了出去。

 等她走了,方彦谨慎地将房门关上,回头,就看见屏风后传来了起水声。片刻后,尉迟兰廷已经穿好了衣服,将湿发捞到了身体一侧,坐在了椅子上,瞥了方彦一眼,问:“办妥了?”

 方彦:“……”

 在清静寺遇到伏击后,尉迟兰廷在今天早上的状况才好一些,可以下床走动。

 方彦背着人过来,报告了这些天的情况。尉迟兰廷听完,思考了下,就吩咐他去跑腿——上街买一包龙须酥,还指定了只要姑苏河边的那家小贩。

 方彦难免有一种用牛刀杀鸡的感觉,还很莫名其妙。

 “送进去了,应该已经吃了。”方彦无奈地说,走上来,打量他那只手:“你呢,伤口怎么样了?”

 尉迟兰廷轻描淡写,显然不欲多谈:“在恢复。”

 方彦蹙眉,问:“都这样了,你还能去九冥魔境吗?”

 “不去也得去。”尉迟兰廷平静地说:“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。”

 方彦沉默了。

 尉迟兰廷对他有救命之恩。

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。

 那会儿,袁平蕙还活着。尉迟兰廷也不是现在的二小姐,而是男孩子的打扮。

 后来,方彦脱困后,想再去找他,却发现那座囚禁着他们母子的宅子已经空了。

 他当年的恩人兼友人,已死于其母刀下。而方彦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。

 十几年后,方彦机缘巧合下与尉迟邕结识了,在尉迟家,再见到了尉迟兰廷。才惊觉当年的故人没死,还缩骨成了现在的模样,蛰伏在了尉迟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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